根据《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昆明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等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拟录用崔海英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录用单位 | 岗位代码 | 拟录用人员 |
阿拉街道办事处 | 01002101001 | 崔海英 |
公示期为七天(2010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75636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