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验证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以下简称“市建设局人事处”)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资格初审和初审材料报送工作。报名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31日进行,请严格按照《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将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ycks.gov.cn。
(二)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9:00—2015年1月12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6:00。
市直新考生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2015年1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高等师范学校(盐都新区盐城市职教园区园中路)接受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当日起至1月19日16: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政策、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4、86668515。
各县(市、区)新考生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1月13日-14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新考生请于1月17日至19日16: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简称“老考生”,“增项”和“考评结合”考试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新考生须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验证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与业务工作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与业务工作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6)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省组织的资格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市、县两级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月13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1月16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建设局人事处联合审查,联系人:孙红兵,88195104。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六)5月2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4月13-17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人事考试证书发放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2014年版考试大纲,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人事处负责。联系人:卞林桂,联系电话:88422665。
八、其他
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jsrsk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站网址: www.ycks.gov.cn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cxjsj.yancheng.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2.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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