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州干休二所决定从全州基层党、政、群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一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公文处理能力;有会计资格证或有财务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年龄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学本科以上,男、女不限。
3、工作满五年以上,符合任职条件,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9月 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办公室。
报名地址:建水县无庙街24号(干休所内)。
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资料代报。
报名咨询电话:0873—7614809,0873—7613641
(三)报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资格证或单位出具的财务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任职情况、同意报考证明等。
(四)报考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为公文处理与写作、财务基础知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五)其他须知事项
1、符合条件达到五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二、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 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二) 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红河州老干部第二休养所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