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录用实施细则》要求,递补为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岗位体检、政审、考察对象的考生刘智超的体检、政审及考察工作已结束,现将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如下:
刘智超,男,1987年9月生,汉族,云南省宁蒗县人,本科学历,毕业于云南省曲靖师范学院法学专业。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若对上述人员有举报或反映,请与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通讯地址:丽江市行政中心市委大楼四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674100,联系电话:0888-12380。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