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切实提高沧源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招收一批专职消防队员充实到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任务
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为全县范围内招收8名灭火救援岗位专职消防队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战备任务,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
二、招收条件
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符合征兵体检标准,灭火救援岗位退役战士、有驾照的优先录取。
三、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会保险、执勤补助等构成,具体面议。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专业技能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6张于12月4日至12月20日到沧源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邮箱:cyxfdd119@163.com)
2、政治审查
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要求进行政审;
3、考试
考试科目及内容由沧源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内容主要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4、体检
经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体检并合格。
五、注意事项
录取人员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沧源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李旭 0883—7128519 13988364797
沧源县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