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长坡,现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过50年地建设和发展,我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大部分重症精神疾病的临床治疗工作。是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昆明医学院教学医院。现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800张,职工人数4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包括正高6人,副高30人,中职135人。医院共设置科室40个,其中临床业务科室13个,医技功能科室10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拥有二个市级重点学科——老年精神病科和精神康复科,一个院级重点学科——妇女儿童精神病科。拥有日本产日立761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雅培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德国产高效液相色谱仪、意大利百胜彩超、日本光电1518K脑电图机、菲利普心电监护仪、多参数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麻醉机等等设备。目前,“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云南省精神医学基金组织”、《云南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为充分发挥我院在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中的优势,尊重患者的人格,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2004年建成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精神病患者康复中心,2007年新建医技综合大楼,新增床位360张,解决了病人住院难、住院条件差的困难。
随着医院业务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心理卫生服务的需求,我院将扩大规模,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对象和数量: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划招聘7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 备注 |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 老年医学内 科精神医学 | 专业技术 | 3 | 硕士研究生 | 老年医学内 科精神医学 | 30岁以下 | ||
临床医疗 | 2 | 本科 | 西医临床医学 | 30岁以下 | CET四级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 |||
医技 | 1 | 本科 | 医学影像 | |||||
麻醉 | 1 | 本科 | 麻醉专业 |
四、报考程序
(一)查询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昆明信息港(
www.kunming.cn )、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
)、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
)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等网站查询具体人数、岗位条件。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24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报名所带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要求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食堂二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有关复习教材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同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km.gov.cn
)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
)上及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该岗位笔试成绩无人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进行面试,取消该岗位的人员聘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公示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体检与考核的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km.gov.cn
)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
)上及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分数线上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km.gov.cn
)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
)等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0871-312330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
十、咨询方式: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邮编:650224
联系电话:0871—5610054 联系人:莫亚莉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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