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 ,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公开选调组织方案:
一、组织机构(略)
二、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州林业局决定从我州基层自然保护区机关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科员)岗位1名,即: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自然保护区管理岗位1名。
(一)报考资格条件。
1.红河州户籍,工作满 5 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 .年龄 40周岁以下(1970年 7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在自然保护区工作,且满3年以上。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0年8月10 日至8月19 日到红河大道南侧天竺路红河州林业局人事科报名。本人不能按时来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定。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为林业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于2010年8月24日 上午9:30分至11:30分在州林业局四楼会议室举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考官由州林业局领导小组成员中7人组成。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须知事项。
1.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 1 : 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占 30 % ,面试成绩占 70 % ,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州林业局组成考察组,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州纪工委领导进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并受理和处理有关举报。
联系人:州林业局人事科刘其建
联系电话:0873-3857148
红河州林业局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