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6名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和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6名)
1、景谷县团委副书记1名
2、景谷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
3、景谷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4、景谷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5、凤山乡组织委员(副科级)1名
6、景谷乡组织委员(副科级)1名
(二)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三)选拔范围
在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市驻景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必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科员)或具有2年工作经历(200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二)报考景谷县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景谷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非中共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景谷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必须是大专以上教育类专业毕业或现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其他大专以上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林业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大专以上林业类专业毕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凤山乡、景谷乡组织委员(副科级)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有3年以上党龄(2007年6月30日以前入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
具备上述条件的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也可参加报考。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分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公开推荐。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的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单位、党组审查决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及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公开选拔的职位。
(四)笔试。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景谷电视台、景谷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五)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景谷电视台、景谷信息网等媒体公告。
(六)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式。对拟任人选在景谷电视台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5225490
监督电话:12380
景谷傣族彝族自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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