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经中共景东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县教育局等六个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原则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职位要求及选拔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6名)
1、景东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2、景东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
3、景东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4、景东县林业局林技推广中心主任1名(事业单位)。
5、景东县农业局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1名(事业单位)。
6、景东县龙街乡副乡长1名。
(二)职位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
(三)选拔范围
在景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干部中公开选拔。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 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前任职)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本科及以上教育类专业毕业,且有教育教学经历;报考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位的,必须是大专及以上林学类专业毕业;报考农业局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职位的,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农学类、农业机械类专业毕业;报考龙街乡副乡长职位的,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乡镇和农村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且有在基层工作经历;上述职位对专业的要求,包含本人所取得的中专以上学历(专业)。
(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当的资格。
(五)身体健康。
具备上述条件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可参加报考。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浅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从普洱党建网下载(www.pedj.gov.cn),报名登记表须用8K纸张双面打印。报名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本人交景东县公选办。
(三)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景东县公选办统一发放准考证。
(四)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公开选拔的职位。
(五)公开推荐。各单位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副科级职务人员范围确定。
五、选拔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经汇总后在景东县电视台公布选拔职位面试人选及其笔试成绩。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面试考官由景东县公选办选择确定。面试时设旁听席,凡有意参加旁听者,经申请批准后,可到现场旁听。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经汇总后在景东县电视台公布。
(二)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示。
考察工作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三)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任前公示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拟任或拟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景东县电视台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景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景东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9-6221419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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