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教育局2014年秋季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网络申报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县网络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
(二)在县教育局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限内,申请人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全县各校、园统一由分管教师资格认定的同志按时到信息确认点确认;社会人员自行按时到信息确认点确认。注意:社会人员只针对我县户口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三)教育局人事股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网络认定后,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24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选择确认点所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照片规格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
3.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下午17:30止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信息确认(在职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网报后自然生成);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参照云南省高考的体检标准执行(一式一份,此表可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⑦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此表可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
⑧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一张)。
⑨《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课后说课测评表》(一式一份,《测评表》网络不可下载,此表只能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
⑩“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在“丘北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A4纸)“档案袋”现场确认时(10月16日至20日)统一配发。
三、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2)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
(3)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4)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
(5)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者;师范院校非教育专业申请者(必须有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
(2)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另一类是指:已经取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在重新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和申请认定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人员)。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等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
(2)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内容。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3)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4)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指定的学校:
非师范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学历为初级中学以上非设学科的人员申报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师范类除外)外还必须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进行教学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测试、说课),测试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注:非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学历为初级中学以上非设学科的人员虽取得中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则上不能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大专毕业生不能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大专毕业的毕业生必须取得小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方可申报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学水平能力测评的学校是:丘北县一中、县民族中学、县二中、锦屏镇中学、双龙营一中、双龙营二中、曰者中学、官寨中学、腻脚中学、八道哨中学、树皮中学、温浏中学十二校;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评的学校是:县属各小学(幼儿园)及各乡(镇)中心小学校。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丘北县人民医院及其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丘北县本次网络申报教师资格的种类为:初中教师资格、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4年10月15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三)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
(四)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及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见申报程序第3条,请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六)教师资格申请人(全县各校、园指定专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2014年10月16日至20日下午17:30),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七)各申报人员在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网络申报的同时,自行到所指定的学校对你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评,测评合格要在《测评表》上和《申请表》上(一式二份)签字和盖上测评学校的公章;并到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紧,各校(园)及各申报人如果时间来不及,可在次年2015年春季再申报)。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4126212。
附件:丘北县2014年秋季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相关材料.rar
丘北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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