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专职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驾驶资质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持有C1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有过硬的驾驶技术且在公安交警部门无不良记录;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28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聘用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免冠同底正规照2张,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区政府大楼4楼)。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笔试、技能测试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50%。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技能操作:驾驶技能技术测试采取路考的方式进行,按照驾驶技能技术量化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考核。
3.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开考:岗位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须经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班子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开考。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在区委政策研究室政务公示栏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批准后,按规定由区委政策研究室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工合同一年一签。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聘用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为保证区委政策研究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的公平、公正,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83-2166455 、0883-2127917。本次招聘由区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蔡立林 联系电话:0883—2166455 18988324311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策研究室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