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扶贫办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州扶贫办项目科业务工作人员1人。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全州州直、县市区、乡镇机关在职公务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以下职务。
(二)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地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述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熟悉项目编制。
(四)中共党员。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务网、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前述网站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现场报名。选调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景洪市宣慰大道67号(景咏饭店州委州政府机关办公楼),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2134449。
(三)资格审查
由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选调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替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1-2134449 联系人: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