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洋县2014年城区选拔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县职教中心、书院初中、南街小学、洋州镇中小四所学校选拔教师面试工作由洋县教体局组织,四所学校具体实施。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按照县上统一协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分校分学科进行。
二、面试人员及考场设置
参加面试人员为报考洋县职教中心、书院初中、南街小学、洋州镇中小四所学校岗位计划、资格现场确认通过、参加了笔试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人员。面试考场设在四所学校,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4年8月31日早6:30准时到报考学校进行面试。面试环节及面试程序严格按照县上统一规定执行。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考点面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总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薛亚民
1、 职教中心考点
组长:王华
副组长:王凤超 王元新
督查:王 伟 刘忱昕 考场监督员(每个考场1名)
2、书院初中考点
组长:张晓民
副组长:串文学 齐红涛
督查:翟伯静 张 斌 考场监督员(每个考场1名)
3、南街小学考点
组长:魏建儒
副组长:李志海
督查:赵红艳 高居信 考场监督员(每个考场1名)
4、洋州镇中小考点
组长:高建民
副组长:路秀兰 冉一红
督查:张春妮 王振华 考场监督员(每个考场1名)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监督、后勤保障三个组
(一)考务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各考场的考务工作,安排设置考场。
2、负责对本次面试工作人员进行抽调和业务培训。
3、负责和教体局的工作联络、协调。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组工作职责
1、负责面试程序的监督检查。
2、负责面试试题的抽取、保密。
3、负责抽取面试评委及对监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负责违纪问题的处理。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考点所有后勤事务,包括制作、张贴、摆放各种标志牌、座位牌、工作牌;发放面试工作所需的表、册、单、纸、笔、胶水、钉书机、纸袋、抽签号、计时器、计算器等工作用品。
2、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面试当天除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外,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报考学校,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入校)。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面试评委
四所学校按1:3比例建好评委库,教体局督查于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评委。每个考场评委7名,其中设主考1名,其他评委6名。
五、面试方式
1、面试方式。面试以备课、上微型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即应聘人员用60分钟时间备课,20分钟时间上课、答辩,其中5分钟时间答辩。
2、面试教材。职教中心以现行使用的高一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书院初中以洋县初中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小学以洋县现行使用的四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
3、面试评分:面试试题随机抽签确定,要求同一学科准备不少于3套试题题本。评分标准详见洋县2014年城区学校选拔教师面试评分表。
六、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个评委的打分(评分表上不得有涂改痕迹),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成绩汇总后考场所有人员核对无误签字后交考务办公室,然后由考点组长、副组长审核签字后统一交教体局人事科,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七、考场设置
1、考点设考务办公室1个。收发面试试题题本、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及考务用品等;组织评委、监督员、计时记分员、监考、引导员等按时入场。
2、设置考场、备考室、候考室(考生候考和抽签)。考生候考室与面试考场保持适当距离。
3、按照面试工作要求,每个考场设主考1个、评委6个,每个面试考场配备一名记分员、一名计时员、一名监督员,承担相应的考务工作;每个候考室、备课室各配备两名监考人员(一男一女)。
4、面试人员抽签分组。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30分钟进入考点,在候考室随机抽取面试顺序号。
八、面试有关事项
1、考生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早6:30前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学校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本次面试方案的制定、试题的抽取、评委的抽调等,由县教体局全程监督执行。
3、总成绩按2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4、按报考学校设置的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参工时间早的排前;参工时间相同时,获奖级别高的排前。
面试结束后,在洋县教育信息网公布初录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学校及教体局公示。
九、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笔试、面试程序,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准确。
2、实行责任追究制。执行《洋县考务人员违规处理办法》,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面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工作人员由教体局下派监督随机抽签确定,如果抽到的评委、监考员、记分员中有与参加面试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要立即报告监督组并实行回避。未按规定回避的,面试前发现的,将立即重新抽调面试工作人员;面试后发现的,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面试考场除评委和场内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现场。
5、其他事项按《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和有关规定办理。
洋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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