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在报名前要到相关部门或网上查验自己的专科毕业证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在地招生办报名。
3.报考农村干部班的考生由省人才项目办委托各市(州)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生源,经审查合格后,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3)在上一年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情节严重,受到处罚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方式: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3日。
3.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其中9月10日休息一天)。
4.报名办法: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crgk.jledu.gov.cn。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地点即: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摄像和交费。
港、澳、台、归侨或外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报名结束后,各地将这些考生的原始证件送交省招生办审核确认后,方为报名结束。
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或丢失的考生,要及时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9月22日,这些考生持办理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确认现场再次确认方为报名结束。当日不去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进行信息确认时除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必须有公安户籍部门填发的居住证及复印件(有效期含2014年)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或证明。
5.考生必须本人到信息确认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摄像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信息准确后,在确认表上签字并交给招生办公室,方为报名结束。不交考生信息确认表及考生未签字则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节选),同时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并在相应项目栏点击“我遵守”方可通过报名。
7.各类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22日至24日送到省招生办公室审批。报审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照顾考生名单(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照顾条件、审核人签字、市级招办盖章)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免试入学。考生所申请入学的院校必须是本省内院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后,在9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选派部门服务期满合格证明,到网报时选择的确认地点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同时填写“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档案袋。报名材料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统一于9月22日至24日报送省招生办公室。材料内容包括:免考名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免考条件、联系电话、审核人签字、市州招办盖章)、免考档案袋、免考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确认表、相关服务期满合格证和相关部门证明。具体报名执行办法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组织部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2)“三支一扶”人员,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和省人社厅颁发的“考核期满合格证”,到当地市(州)人社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选派部门意见栏” 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到团省委审核、盖章。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持“2014年吉林省成人高校免试入学审批表”,到当地市(州)民政局在“选派部门意见栏”盖章。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当地市(州)教育局审核盖章。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省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予确认免试录取。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免考资格及当年考试资格。申请免试考生如因毕业证书在学历认证部门不能认证进而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责任自己负责。
9.严禁有组织的大规模外省籍考生集体在我省报考。
10.严禁止省内考生跨地区集体报考。
(三)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与报名同时进行。
2.省招生办公室在“吉林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供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
3.报考志愿分两栏。第一栏为本科志愿(高起本和专升本)栏,第二栏为专科志愿栏。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两个本科志愿和两个专科志愿。一个学校志愿栏内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4.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高起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可兼报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及专业;不准兼报专升本志愿,专科志愿栏可兼报高起专志愿。
5.本科志愿栏第一志愿报专升本的考生,其本科志愿栏第二志愿必须报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不准兼报高起本和高起专志愿。
6.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文史类。但第一志愿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艺术类。
7.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可兼报理工类。但第一志愿报理工类或文史类的考生,其它志愿不准兼报体育类。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是否同意专业调剂,不填或填不同意的考生均不能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9.考试科目不相同的院校专业不能兼报。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日期为2014年10月25日、26日、27日。
(二)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一个语种。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科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课两科,即政治、外语(英、日语任选其一);专业基础课一科。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专业:考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法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民法。
理工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朝鲜族聚居地区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考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成人高等学校,语文科考试既考汉语文,也考朝语文,汉语文不翻译成朝文,用汉文答卷。汉语文和朝语文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一般达到70分以上,方能录取。其它各科(不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各科专业课)翻译成朝文,用朝文答卷。不准用朝汉两种文字混答试卷。
4.用汉语答题的试卷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用朝文答题的试卷全部在常规试卷上作答。
三、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校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申请专科起点本科的应具备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省招生办公室验证合格后,录取时可照顾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增加20分投档。
①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一汽集团公司、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中石油吉化集团公司、白山电厂、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影集团、出版集团、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林管局、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等企业授予的各类模范(先进)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及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
5.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所有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有效证件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交验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件;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考生须交验省人民政府证件。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其照顾分数不累计,取其中最高分。
四、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录取结果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拨打联通公司16897855、移动公司12580电话或登录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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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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