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53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详见附件。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各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统一使用济宁市网上报名系统。
应试人员按属地原则(居住地、工作单位或学校所在地)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8月27日9∶00—9月8日16∶00。应试人员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于2014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2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济宁考区的应试人员在泰安参加考试。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kb.gov.cn)”查询。
五、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合格人员登记表;
3、属地管理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2)户口本;
(3)在校学生证明信或毕业证。
六、特别提醒
1、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附: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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