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5日7:30—20:00
新生须持厦门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超过规定时间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1、集美校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除软件工程学院以外其他学院的2014级新生。
2、厦软校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软件工程学院的2014级新生。
三、新生接待站
报到当天学校在各主要交通站点设立新生接待站,新生也可自行前往学校报到。
1、接待站一:厦门北站 (07:30—20:00)
2、接待站二:厦门高崎火车站 (07:00—20:00)
3、接待站三:厦门集美汽车站 (07:30—20:00)
4、接待站四:厦门机场 (07:30—20:00)
四、报到程序
到校后,按学校迎新工作人员的引导,办理入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
新生个人档案的转接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办理,自行携带的要妥善保管,密封、签章完整。
2、党、团关系
⑴ 新生党员须经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核实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福建省内的,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工委)直接转入厦门理工学院党委,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属于福建省外的,须经当地市(县)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向写“厦门理工学院党委”。党员来校报到后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党总支,再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⑵ 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志愿书),由各团支部收齐汇总后,到各学院分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户口迁移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生源的学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福建生源自愿办理,如一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校期间不得迁出,必须待毕业时统一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就业地区和就业单位出具的手续,再将户口迁移到工作所在地落户;学校属地公安机关建议,非福建生源无特殊情况,报到时不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在校期间需用到户口时,可在校办理暂住证。办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92-6291513。
非福建生源若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统一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内(迁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属地派出所为厦门市公安局学村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有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的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注册联);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人口信息采集表(表格可上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自己填写)。
注意事项:1、身份证未办理或丢失需到原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2、新生报到后,应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到集美公安分局或集美学村派出所采集照片,后再将以上户口材料交给本系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到保卫处办理。
4、各专业学费、住宿费和书籍代办费的标准及缴交方式
入学注册时,须按以下列表项目缴纳相关费用,学校将委托银行进行统一代扣,请新生务必按银行的有关提示于9月5日前将应缴款项足额(至少多存入20元)存入随寄的银行卡,以便及时成功扣缴(未收到我校寄发银行卡者请持自己的“银联卡”于报到当日到银行缴费)。
学费、书籍代办费:
类别 | 专业 | 学费 (元/学年) | 书籍代办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本科普通文理类 | 重点学科类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封装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 5460 | 500 | 软件工程学院:1300元/人/学年; 其他学院:1000元/人/学年 |
软件工程 | 9800 | 500 | ||
闽台合作项目其中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为18000元/学年 | 15000 | 500 | ||
国际合作项目如第三年起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国外的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收取 | 28000 | 1500 | ||
中外合作办学 环境工程如第三年起选择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国外的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收取 | 20000 | 1500 | ||
其他专业 | 5040 | 500 | ||
本科艺术类 | 闽台合作项目 | 18000 | 500 | |
其他专业 | 8640 | 500 |
备注:(1)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执行;(2)住宿费含物业管理费,书籍代办费多还少补。
5、其他费用
(1)听力耳机:学习外语的必需品,可自带,也可到校后向竞价中标的供应厂家购买,40元/套。
(2)新生军训服:学生军训必需品,请统一在迎新现场向竞价中标的供应厂家购买,250元/生/两套(含鞋帽、水壶)。(注:军训服即进入学校工程训练中心的工训服。)
(3)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20元,其中经学校认定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自2013年起,我校全日制学生纳入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550元/人/年,其中,学生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助430元;被学校认定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免缴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4)商业保险费(含平安险、意外险等):新生可自愿办理,50元/人/年,弥补医保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及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时的经济补偿,享受封顶20万保障。
六、其他事项
1、按照教学安排,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英语能力分级测试和数学的摸底考试,并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本科美术类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查,请新生做好复习准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对新生身体情况进行复查。
3、闽台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读期间通过选拔可赴台湾学习一年,所需费用由台湾合作高校按其标准收取。
七、报到咨询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咨询(厦门市区号0592):
1、党员组织关系——组织部:6291906
2、团员组织关系——团委:6291699
3、教学方面相关信息——教务处:6291103
4、助学贷款、资助工作——学工处:6291658
5、办理缴费事项——财务处:6291556
6、办理户口迁移——保卫处:6291513
7、办理E通卡——信息中心:6291800
8、学生住宿相关问题——公寓服务中心/宿舍区物业
集美校区:公寓服务中心6291531;一期、四期、五期公寓物业6291156;三期公寓物业6291091;
厦软校区:2186993
9、生病、受伤等——医务室:6291120
如有未尽事宜,敬请关注我校招生网最新通知:http://zsb.xmu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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