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指从1368年明朝建立至1840年鸦片战争前夕。这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社会由盛而衰的时期。
第一节 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今江苏南京)称帝,建立明朝,朱元璋是为明太祖(1368~1398年在位)。明朝推翻元朝在全国的统治后,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扫平割据势力,完成统一。明太祖为了加强君主专制的封建统治,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措施,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集中到皇帝一个人手里,这些措施主要有:
一、明太祖废除了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二、明太祖把统辖全国军队的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制约。都督府有兵,但不能调遣,兵部有调兵之权,而手中无兵,这样彼此牵制。遇有战事,兵部奉旨调兵,由皇帝临时任命将领、总兵,统帅军队作战。
三、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元朝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俗称为“省”,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设立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监祭、司法和军政,统称“三司”,直属中央。
四、设置特务机构,实行特务统治。为了镇压人民,监视官吏,明太祖让侍卫亲军——锦衣卫兼管侦察、逮捕和审讯。锦衣卫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力_很大,设有监狱,可以杖杀大臣。后来又设立新的特务机构——东厂和西厂。厂卫特务机构均由皇帝直接控制。厂卫的设立,是明朝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加强的一个重要表现。
五、以“八股”取士,培养顺从皇帝的奴仆。明朝沿用科举制度选拔官吏,但有了新的规定:考试只能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答卷不许有个人见解;答卷必须由破题、承题、起讲、人手、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八个部分组成,不得增减,所以叫“八股文”,这种文体,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八股取士使读书人只知埋头攻读经书,不讲求实际学问。他们做官后,自然就成为没有独立见解、顺从皇帝的奴仆。
郑和下西洋
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国内的安定及造船、航海技术的提高,为远洋贸易提供了可能。而国力的强盛,又使自诩为天朝大国的明朝统治者“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并“宣德化而柔远人”。在这种背景下,永乐、宣德年间出现了郑和下“西洋”(所谓西洋,是指今印支半岛、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婆罗洲及文莱以西广大海域)这一举世闻名的远洋航行。
郑和(1371—1433年),本姓马,云南昆阳(今云南晋宁)人,回族。12岁时被阉人宫,又称三宝太监。后人燕王藩邸为宦官。“靖难之役”中,以军功赐姓郑,取名和,擢“内官监”太监,深受明成祖朱棣的赏识。
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明成祖派郑和为正使,王景弘为副使,率宝船63艘,官校、勇士、通事、医生等27670人组成庞大队伍,首次出使西洋。舰队从苏州刘家港(今江苏太仓东)出海,沿福建海域南下,至安南的占城(今越南南部),又经爪哇、苏门答腊等南洋群岛,直达印度半岛西南端的古里(印度西海岸科泽科德)而返航,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归国。此后,郑和又相继进行了六次航行:
第二次,自永乐五年(1407年)十月至永乐七年(1409年)八、九月。宝船48艘,航路与第一次相同。
第三次,自永乐七年(1409年)十月至永乐九年(1411年)七月。郑和在满刺甲(今新加坡)“盖造库藏仓廒”,作为粮食和货物储运供给中心。
第四次,自永乐十一年(1413年)至永乐十二年(1414年)八月。此次,除航经占城、爪哇、旧港(今印尼巨港)、满刺甲、苏门答腊、锡兰(今斯里兰卡)、古里外,还航抵溜山(今马尔代夫群岛)和忽鲁谟斯(今波斯湾口,属伊朗)。
第五次,永乐十五年(1417年)五月至永乐十七年(1419年)八月。这次已经航抵阿丹(今亚丁湾西北岸),最西到达木骨都束、卜刺哇(今索马里的摩加迪沙和布腊瓦)及麻林(今肯尼亚的马林迪)等非洲东海岸各地。
第六次,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至永乐二十年(1422年)九月。除再达非洲东岸外,还航经祖法儿(今阿拉伯半岛东南的多法尔)。
第七次,自宣德五年(1430年)六月至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途中,郑和曾遣使往天方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巡礼,而郑和在归途中客死于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