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食品安全。根据《临沧市2007年度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办法》,现将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愿意从事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下列人员:
(1)毕业后1年以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
(3)因城市建设土地被征用,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长期失业或者“4050”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健康。
4、无不良记录。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书写能力。优先聘用有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或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或者有特殊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名额分配
1、招聘人数:2007年全市招聘42人。
2、名额分配:
临翔区6人,分别分配到凤翔、工业园区、马台、邦东、章驮、南美5个乡(镇)。云县7人,分别分配到爱华、大朝山、大寨、漫湾、茂兰、后箐、栗树7个乡(镇)。凤庆县7人,分别分配到凤山、大寺、新华、诗礼、腰街、郭大寨、三岔河7个乡(镇)。永德县5人,分别分配到德党、勐板、班卡、大山、崇岗5个乡(镇)。镇康县3人,分别分配到南伞、军赛、木厂3个乡(镇)。耿马县6人,分别分配到耿马、贺派、芒洪、大兴、四排山、勐简6个乡(镇)。沧源县6人,分别分配到勐董、单甲、糯良、班洪、班老、芒卡6个乡(镇)。双江县2人,分别分配到大文、邦丙2个乡(镇)。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属地招聘。
招聘分报名、培训、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进行。
上岗培训、笔试由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培训提纲,统一出试题。经过培训、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程序重新招聘。
适当时间,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班,考试合格者,颁发《临沧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上岗证》。
四、报名地点
有意者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报名照(近期)一张、有关特长以及专业证书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
五、招聘时间
招聘工作实行全市同步招聘。2007年11月15日公告,11月25日截止报名,12月5日培训,12月6日笔试,12月7日面试,12月10日至12月14日完成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2008年1月15日上岗工作。
临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