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市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经市人社局核准,安康市卫生局为安康市中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安康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13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市中医院6名、市人民医院4名、市疾控中心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市中医院:研究生6名,内科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内科学专业、法学专业。
市人民医院:研究生4名,外科学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基础医学专业。
市疾控中心:研究生3名,有机化学专业、分析化学专业、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
详见《2014年安康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8月5日至8月11日)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组织报名(8月12日至8月13日)
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自荐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报名地点:安康市卫生局二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915-2295634。
(三)资格审查(8月14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考察。报名人员提供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资格。
(四)面试考察(8月15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据得分按招聘专业计划书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第一名放弃,依次递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8月18日)
对确定的体检人员,市卫生局通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被录用人员为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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