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分局、县直有关部门、市驻紫会计单位及其他会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财政厅(黔财会﹝2014﹞22号)、安顺市财政局(安市财会﹝2014﹞11号)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工作意见,我县决定于2014年8月起,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所有持有紫云自治县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我们将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会计人员、分别确定培训内容为:
(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人员必修;
(四)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人员必修;
(五)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六)企业产品成本会计核算(试行),企业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八)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修;
(九)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经济等相关课题,所有会计人员必修;
(十)会计职业相关身心健康课程,所有会计人员必修;
三、培训方式
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仍采取“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
因故未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补修继续教育课时。
四、培训时间
我县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4 年8月1 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
五、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根据市局安排,县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由安顺市会通培训学校具体实施(联系电话:0853―3329859)。在学习过程中,技术问题可咨询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客服电话:4008104588或0851―5828678。
六、未尽事宜请与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853—5239318
紫云自治县财政局
2014年8月1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