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工作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和计划
(一)遴选范围:全省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计划: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异地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时间定于2014年7月28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8号)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材料现场报名;异地报考人可通过传真(0874—3122795)和电子邮件(qjw3122795@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简介;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证明材料(个人年度考核表或由当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开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5、个人近期半寸免冠证件照3张,同时提交JPG格式电子照片。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人员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需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剪相应遴选计划。
(四)准考证发放
2014年8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领取准考证,异地报名者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若所提供材料原件与报名时传真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云南省情。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在麒麟党务公开网(http://www.qldwgk.gov.cn)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出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面试当天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严格按照曲办字[2014]15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麒麟党务公开网上公布。
七、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本次公开遴选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围绕学历、职业资格、年度考核结果、受表彰奖励情况以及文章发表采用情况开展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当天通过麒麟党务公开网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会同麒麟区委组织部、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均可递补一次)。九、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将在麒麟党务公开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如出现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公示结果影响遴选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遴选资格。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摄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时间,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4-12380
本公告由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纪委监察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