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征兵办公室、延炼武装部,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今年征兵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强军目标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以《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紧贴我县征兵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搞好广泛的宣传教育,使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喜全和人武部政委石洪宝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雷智学、人武部政工科科长张同领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委通讯组、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办)武装部相关人员组成。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征兵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征兵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征兵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县人武部政工科和各乡镇(街道办)武装部,负责实施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动员的重点
今年将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的主体对象,要重点宣传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宣传部队大学生提干、士兵套选士官比例大幅度增加;宣传我县出台的三本以上大学生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到乡镇(街道)、县级事业单位工作;大专生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到乡镇(街道)、县级事业单位工作;未立三等功的大专生复员后参加地方招聘录用时享受本科待遇、中专生、高中生按大学专科生对待参加招录的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积极性。
四、宣传动员的内容及形式
(一)征兵宣传准备(6月30日前)。政工科负总责,县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县委通讯组和各乡镇(街道办)专武干部参加。主要负责拟制宣传实施方案,印制宣传材料,组装宣传车,建立宣传站,设置宣传栏,制作宣传横幅和宣传标语等;检查督促各乡(镇)宣传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征兵宣传月活动(7月1日至8月10日)。由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县委宣传部及各乡镇专武干部参加。主要负责:
一是协调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征兵工作电视讲话、征兵有关政策规定答记者问、征兵宣传标语等。
二是在征兵宣传月活动期间,县征兵办和各乡镇征兵办公,每天要在人口密集地段广泛进行政策宣传。
三是县征兵办带宣传车、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进入校园、进入乡镇(街道办)、进入社区、进入单位宣传,乡镇领导也要走村入户深入开展征兵宣传、登记、报名工作。
四是县政府、移动、联通、电信负责在网络、手机、QQ上进行宣传。
(三)扎实搞好后续宣传动员工作(8月26日-9月15日)。征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县征兵办继续设置宣传站宣传,带宣传车、宣传资料和宣传挂图深入村组,对适龄青年家长和本人采取面对面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也要继续在人口密集处设置固定宣传站和流动宣传站,利用逢集遇会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工作深入扎实,不留死角。
五、具体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党委要对今年征兵宣传工作负第一责任,主动将征兵宣传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与“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有效结合起来,并纳入党管武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工作实绩考核之内。
二是要扎实搞好宣传。各乡镇(街道办)征兵办除设置宣传站进行宣传外还要在本乡镇醒目位置,设立征兵宣传栏,公开报名目测、送站体检、政治审查、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各个阶段的时间划分、主要工作、办理程序、注意事项和征兵纪律等内容,确保每个应征青年及家长熟悉征兵工作每个环节。
三是要畅通咨询渠道。各乡镇(街道办)征兵办要公开设立一部征兵政策咨询热线,指定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的人员要为群众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讲清今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
附件:
2.征兵宣传标语
洛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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