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73881部队卫生处,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0〕204 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三)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事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要求,海外生源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并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业,可以“单位人”(有工作单位,并由派出单位提供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身份报名参加培训;外省生源的“单位人”按选送单位培训学科要求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学科培训;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尚未就业人员)须参加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四)取得《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师(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定向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并在2014年7月25日前服务满三年(从取得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人员(以下简称“全科定向生”),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录取后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不计入服务期)。
二、报名办式
本次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者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fujian.wsglw.net),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的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jpg格式,规格2M以下)。未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逾期未提交合格身份证扫描件或数码拍摄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进入招生程序。
1.“单位人”和本省“社会人”报名人员于2014年8月1日8:00至8月13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立即注册”处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2.外省生源的“社会人” 报名人员、“全科定向生”于2014年7月25日8:00至8月6日24:00在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首页“外省生源‘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培训报名注册入口”注册后,从“培训学员入口”处登录进入“学员报名”模块报名。
(二)审核
1.网上初审
2014年7月25日8:00至8月8日24:00由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培训人员、“全科定向生”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014年8月1日8:00至8月14日24:00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培训基地的网上报考者(除外省生源的“社会人”、“全科定向生”外)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复核
进入面试或培训对象报到时,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对照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位证书)原件,选送单位的培训介绍信(注明需培训的普通专科名称)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的外省生源“社会人”报考者、“全科定向生”请于2014年8月9~12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09:00到福州市考场(见准考证)参加考试。8月15日可通过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成绩。通过考试者按报名时志愿参加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组织的面试。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考试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8月15日~9月2日自行上网查看面试通知和录取情况。
三、填报志愿
每个报考者应先选定拟从事的普通专科,在该专科的培训基地名单中填报志愿,最多可报三个志愿,各培训基地将按第一志愿到第三志愿顺序招收培训对象,并选择是否志愿 “服从调剂”。不服从志愿调剂人员不予调剂志愿,本年度不进入培训;经志愿调剂人员未到调剂后基地医院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志愿调剂资格。
四、面试
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应在每个志愿录取开始时尽快电话或短信通知需要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及要求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行制定。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志愿:2014年8月15~20日。
2.第二志愿:2014年8月21~25日。
3.第三志愿:2014年8月26~28日。
4.志愿统一调剂:2014年8月29日~9月2日。
(二)录取方式
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将根据报考者个人信息、面试成绩等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在每个志愿录取结束当天,将已通知面试但未参加面试人员在培训网上进行标记上报。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选择服从志愿调剂者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统一调剂。
录取结果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通知报考者,报考者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查询。
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培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到及签订协议
(一)2014年9月16日前,培训对象均须到培训基地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通知。
(二)培训对象必须分别和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培训对象选送单位签订培训协议(“社会人”仅须与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单位人”协议内容必须包括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等内容。
(三)2014年9月25日前,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必须在培训网上下载填报正式报到及未报到的培训对象汇总表并补充填写完整,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到fjszyy@126.com,以作为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年限起始认定及财政生活补助费发放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一)因“单位人”和“社会人”享受的待遇和生活补助不同,注册时请据实选择,选择后系统不予更改。
(二)报考者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各志愿间的档次,以提高所报志愿录取率。
(三)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录取资格。报名时请确认所提交的联系电话号码准确无误,以便联络。
(四)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是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各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与报考者、培训对象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经常登录该网站了解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报名、培训要求、考试考核等最新信息。
(五)根据闽政办〔2010〕204 号文件及《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卫人函〔2011〕68号)要求:自2010 年起,新招聘进入二、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的临床、口腔类别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在编在岗、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报名参加临床、口腔类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认定其医师定期考核的工作成绩考核不合格。
八、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网络技术和招录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政策咨询电话: 0591-87834708;网络技术咨询电话:400-888-0052,0591-88502813。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4年8月1~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报名、招录全过程进行监管。
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