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江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
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48号)和《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云组电明〔2014〕8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及有相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1、报考丽江市2014年党群系统公务员招录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进行网上确认的人员。
2、报考丽江市2014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经区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区县委组织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后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轮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时间:7月24日(星期四)。
(三)面试地点: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7月24日上午7:40前到中共丽江市委党校教学楼前报到,8:0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二)报考党群系统公务员岗位的考生面试报到时,需同时持有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网上确认表》参加面试;报考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须盖有区县委组织部印章)参加面试。以上证件材料在面试报到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2014年丽江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自觉遵守面试考场纪律。
四、面试成绩公布
(一)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丽江市党群系统公务员面试的考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如何,均视其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考生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党建先锋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计算方法以《简章》和《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准。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每一岗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二)体检。7月25日,由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对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安排体检。
(三)考察。面试、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区县委组织部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阶段递补一次。
六、提醒事项
广大考生要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面试及后续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88-5189484。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4日
2014年丽江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7月24日7:40到市委党校教学楼前报到,8:00面试抽签开始,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未按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须盖有资格审核单位印章)、网上确认表交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
四、封闭期间考生不得对外联络,不得与面试考官和已经面试完的考生接触,不得与工作人员交谈,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不能高声喧哗,有问题可以举手提问。
五、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分考场进行抽签,抽签结果只在候考室公布。考生应保管好自己的抽签号以便备查,经引导人员按顺序引导进入考场面试。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穿、佩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面试过程中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说明:“考生不能提及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七、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员回避试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进行公务回避。
八、考生不得将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网上确认表外的其他资料带入面试考场,将资料带入面试考场的,一律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九、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随意涂写,面试结束后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十、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和休息室内禁止吸烟。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休息,在宣布成绩前,休息室仍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离开。
十二、考生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现场宣布,宣布完成绩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在“丽江党建先锋网”公布。
十三、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7月25日上午7:50持身份证、准考证、确认表、照片(一寸2张,白色底板)等材料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自费。体检结束后,向招录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和照片6张。
十四、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和管理。违反考场纪律或扰乱考场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