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9年本科毕业生,户口转回了老家,档案挂在了外省人才市场。现在想要报考政法干警考试,要求有未就业证明。我才得知我的档案挂在人才已经签署了三方协议!说算已经就业人员!报到证上也是有单位的,说是他们人才市场。(当时学校统一办理的,当时也不懂这些东西)可我并未参加过工作。人才那边说不能出具未就业证明,因为我已经签署了三方协议,只能给我开具空白档案!我想知道这个空白档案能否用以证明未就业,跟未就业证明有什么区别吗?我这种情况还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干警考试吗?有补救办法吗?很着急,请帮帮我!谢谢!
回复:必须有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