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湖一中是经郑州市政府批准新设立的重点中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高品质、现代化、示范性全国名校为目标,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在职教师23人
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3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共57人
语文10人,数学 10人,英语7人,政治3人,历史3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音乐2人、体育2人、信息技术2人,美术2人、通用技术2人、心理2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2、2013、2014年毕业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
2.在职优秀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在职教师除了具备大学毕业生报名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省级示范性学校(含集团学校)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以及获得过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及以上者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每人只能报一个专业岗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周三)至7月18日(周五)。
3.报名地点:郑州龙湖一中(新郑市龙湖镇龙泊南路西段)。
行车路线:郑州绕城高速—轩辕故里站—郑新快速通道—龙湖镇龙泊南路西段。
乘车路线:郑州市内乘坐551路、553路、567路公交车到龙湖镇。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大学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个人简历。
2、在职教师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及个人简历;
(4)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考试
本次招聘引进老师采取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3;如经降低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须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的依据,不记入考生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面试结束时现场通知。
(五)体检
根据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与岗位相关的素养等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之日起缴纳,以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纪律其它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聘。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432060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 0371-6718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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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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