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银行之一,2007年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07.86亿元。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是兴业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省级分行,自成立起,利用四年的时间,快速发展,各项业务指标全部排名同业的前列。
因分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英才。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对公授信审查岗
招聘人数:若干名
岗位要求:年龄在33周岁以下,国家211工程、重点财经类院校及国外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银行从事三年以上对公客户经理或信贷审查等相关工作;有较全面的银行信用业务知识和企业财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国家信贷政策、银行企业金融产品,信用审查经验丰富,熟悉贸融、投行业务审查者优先考虑。
(二)放款审核岗
招聘人数:若干名
岗位要求:年龄在33周岁以下,国家211工程、重点财经类院校及国外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在银行从事三年以上对公客户经理或信贷审查等相关工作;有较全面的银行信用业务知识,熟悉经济法,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须知
(一)提供材料
1.《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应聘申请表》,请登录到兴业银行网站招聘专栏下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近期全身数码生活照片一张。
(二)有意应聘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17:00前将以上资料发至zgdyyx126@163.com。
(三)《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应聘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相关纸质材料请于7月10日前,寄到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人事监察部。
分行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 16楼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人事监察部
联系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人事监察部 王先生
咨询电话:0471-698981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申请表要求如实、详尽填写,粘贴相片并本人亲笔签名有效;
2.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兴业银行对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本次招聘将通过电话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通畅;
4.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兴业银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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