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人社厅《2014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辽教发【2014】50号)要求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4拟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计划:(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二)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二)考试
1.笔试
从2014年起,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目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
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组织县(市)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3.聘用工作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沈阳市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咨询电话:营口市教育局人事科:0417-2998332
盖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417-7689143
营口市教育局
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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