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和《2013—2017年延安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继续教育工作。
2014年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建设“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题,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为载体,以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机制,强力推进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工作稳步发展。
(一)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
要及时上报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健全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考核措施,强化对本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公需课、专业课内容及学时的要求,认真落实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二)做好市级继续教育基地选定工作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基地管理办法)和《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有条件但尚未申报的县或单位可以继续申报。
(三)做好继续教育证书办理、审验和复验工作
1.办理:设有市级培训基地的县(区),在本县(区)公需课培训全部结束后,由县(区)人社局统一将证书拿至市人事培训管理处进行登记;未设基地的县,由县人社局统一联系市人事培训管理处进行培训并办理证书,也可就近去相邻的基地进行培训。证书的办理、审验、复验均由县(区)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进行办理。
2.审验:(1)审验方法:证书每年审验一次。经县(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公需课和专业课分别学够规定学时的,加盖本县(区)人社局或本部门的公章(在学习内容后的学时栏上)后,由县(区)人社局、单位统一拿至市人事培训管理处进行审验。(2)审验内容:当年的专业课、公需课是否分别达到规定的学时、是否加盖本县(区)人社局或本部门的公章(需盖到学时栏)。专业课学时认证需提供相应的学习证明、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
3.复验:每晋升一个档次需复验一次,只有当年拟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证书才需要进行复验。(1)复验方法:需要复验的证书,经县(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初步审查,每年的培训内容均已通过市人事培训管理处审验的,由县(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统一拿至市人事培训管理处分类进行复验。副高级以下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的复验由市人事培训管理处按规定进行。正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由市人事培训管理处统一报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验。(2)复验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习内容、登记单位、审验登记。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证书复验需提供认证学分所提供的培训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课程研究、论文、著作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县(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公章。(3)复验须知:1、上报部门及县(区)人社局应认真填写复验申报表。正高级职称复验需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附件1),副高级以下职称复验需填写《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2、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验材料。每年复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凡任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或《继续教育证书》验证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理。
二、认真组织,确保我市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1、适用对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2、学习形式:(1)继续教育基地组织集中面授培训;(2)参加高级研修班、实习进修、学术交流、发表论文;(3)省人社厅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3、学习内容:(1)专业科目: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和业务需要确定专业科目,将详细培训计划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2)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沟通与协调能力的提升》(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张承良主编。教材由省继续教育协会统一提供,市人事培训管理处代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该科目组织实施,培训计划通过后到市培训管理处统一领取教材。
4、学时要求: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5、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要求,严格课时收费标准,切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公需课培训每人148元(书费28元+日培训费40元*3天)。
6、培训时间:市直单位:于7月1日—7月20日,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市人事培训管理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随后另行通知;各县(区)从现在起根据本县区情况自行确定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前需将详细培训计划报市人事培训管理处,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三、加强领导,确保201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各县(区)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级教育基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基地要密切配合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抓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工作。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确保我市201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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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doc》来源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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