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于2014年6月25日面向全校发布的《关于选派我校教师赴台湾管理交换生的通知》要求,经过申请人报名、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面试等环节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最终决定选派简怡芸同志作为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赴台管理交换生的教师人选,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赴台湾管理我校赴台交换生,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与新疆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91-4333985、0991-4332401
联系人: 阿米娜·阿布力孜
地址: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六楼0616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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