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西山之麓、滇池之滨,前身系始建于1956年的云南省戏曲学校,2004年5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与原云南电影学校、原云南省文化厅职工大学合并而成,是全国18所省级公立艺术类高职院校之一。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力求传承与创新并举,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等职业教育方针,树立“以质量取胜、以需求取向、以人才取强、以品牌创优”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学院现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艺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杂技、文秘、计算机信息管理、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群众文化艺术、文化事业管理、舞台灯光与音响、图书馆学、经济管理、图书发行、工艺美术等专业。现有普通全日制、函授、成人脱产培训等多种学习形式,并有多家合作办学站点。
学院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48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3人。此外还聘有一批实力雄厚的省内外知名专家任客座教授和校外兼课教师。多年来,学院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培养了大批知名的艺术家,如李心草、王玉珍、陶春、邓桂萍、茸芭莘娜、刘芸、胡春华、杨学进、冷青等,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艺术家摇篮”。学院师生在国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荣获奖项200余项,受到刘少奇、周恩来、朱德、李先念、乌兰夫、陈毅、江泽民、李瑞环、李岚清、曾庆红、吴仪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关注。云南省委、省大人、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先后观看我校师生演出并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 2009年2月3日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由云南省文化厅牵头、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办成立了有70多家单位加入的云南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通过这一平台,学院在省内外拥有了《丽水金沙》、云南省歌舞剧院等一批知名企业及院团的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还与20余家企业签订了多项校企合作协议。 学院与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合办了国家级核心期刊《民族艺术研究》。设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化部批准的演出职业鉴定机构和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批准的云南省第252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职业岗位技能鉴定工种超过15个。同时,学院还是经文化部批准的文化行业专业人才定点培训机构和中国演出家协会演员资格评定单位,是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训中心,是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云南函授站常设点。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文化集体”、“云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及“昆明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