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我局将从2010年起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现对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方式
1.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昆明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员报名,登录指定的网址录入个人申请信息后,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昆明市行政审批中心教师资格确认点确认,确认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发证。
三、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到5月30日截止。
四、网上报名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网站,点击“网上申报”按钮,进入页面后,申请人直接点击“注册”按钮,点击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点击“下一步”按钮。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3.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需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5.填报申请人信息。按页面左边的“信息填写说明”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注意: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按钮。
7.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8.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泄漏和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5月20日——6月10日结束(双休日除外)。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昆明市网报系统将于6月10日关闭。故提醒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五、昆明市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单位名称和咨询电话
昆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 联系电话:3149870(仅在认定期间开通)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碳素笔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照片与上传网络电子照片一致。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1份)。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提交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没有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的师范类申请人,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向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测评合格证并提交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政策咨询
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解释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和昆明教育信息港查询了解,网址:
http://www.ynjy.cn/Article/List/List_343.shtml;
http://www.kmedu.net/columns/showtopics.aspx?id=10657&columnid=00303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