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英语口试试题共有10套题,其余语种有若干套题,每个考场设主考官、考官各一名,由两名考官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口试,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一、基本程序
8∶00(考前30分钟):考官各就各位,拆封试题,进行准备。
8∶10(考前20分钟):考生到场。
8∶20(考前10分钟):各考场第一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准备。
8∶30正式开考(开考后,考生完成第一部分阅读内容后,考官收回试题继续考试)。同时,各考场第二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
8∶40各考场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离场),第二名考生开考。同时,各考场第三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考试依此顺序进行,直至结束。
二、基本要求
1.考官原则上应该是外经贸院校或外语院校中从事商务外语教学或外语教学的教师。考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公平执考。
2.各考区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选定的口试考官的名单考试前不得向外透露,考试结束后应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3.考前应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评分尺度,并认真抓好口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格考风考纪。
4.各考区在组织口试时,除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口试考场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考生侯考室、考生隔离准备室(处),并阻断侯考考生和外界的一切联系。考生参加口试的次序和考官所在的考场应该考试前临时通过抽签来定。
5.原则上每个口试考场都要配有监督员。
6.考生考试完毕后,试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标准及评定
1.口试评分标准仅供口试考官在评分时参考,可在考前提供给口试考官。请各地根据考场分布及口试考官人数等情况酌量印制,并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评分标准。
2.口试评分实行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口试由两名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当场分别给出得分,并记录在册。当两名考官给出的得分等次不一致时,以主考官给出的得分为准。
3.当考官对主考官确定的得分有严重争议时,应由另外的考官重考一次。
4.考官协商问题时,考生不得在场。
5.口试所用的记分册、合分册、成绩汇总名册等表格样式同往年,请各市自行酌量印制。考试结束后,将《外经贸外语口试成绩汇总名册》随笔试试卷一同送省,《外经贸外语口试考官记分册》、《外经贸外语口试合分册》则自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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