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面向三门峡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公开、择优选调科员级公务员5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三门峡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5月31日—1979年5月31日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5年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31日);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于2014年6月11日至17日,通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http://smxzy.hncourt.org)、《三门峡日报》、三门峡电视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asmx.hrss.gov.cn)等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市委办公楼107房间。
(3)报名要求:报考者认真填写《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经所在单位(县市区及乡镇街道需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同底彩照4张(含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司法资格证A证(正副本)、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学历、学位在报名时尚未认证的,可以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面试环节前提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单位证明1份,内容包括:同意报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身份类别(公务员)等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表可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http://smxzy.hncourt.org)、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asmx.hrss.gov.cn)下载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3、报名结果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日凭身份证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市法院办公楼101房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水平。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考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http://smxzy.hncourt.org)公布。并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符,以档案记载为准)。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
综合报考者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http://smxzy.hncourt.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任用的,报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967206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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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来源于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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