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1号)精神,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估,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财政局研究,拟确定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桂林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学校为桂林市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拟确定桂林市职工大学职业培训学校为桂林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员、育婴员职业技能培训。
对以上机构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4年6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002)。
举报电话:0773-2822542。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