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面试相关事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 市直机关面试时间:2007年11月6日。
二、 面试相关事宜说明
1、进入面试人员于11月5日下午15:00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
2、市交警支队县级公安交通管理公安类岗位拟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1.2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线且面试排名在拟录用名额范围内的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
3、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待报到时再行通知。
附:1、市直机关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应试人员纪律要求。
丽江市人事局
2007年10月22日
附1:丽江市直机关200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市交警支队
1、县级公安交通管理男性岗位拟录17名(岗位代码:07002001001):
陈天贵 255.5分 中央民族大学
徐树豪 252.5分 云南民族大学
何永康 242分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学院
赵奇旺 241.5分 昆明理工大学
李昌金 241.5分 西安工程大学
阿旺吉才 240.5分 云南大学
李 毅 238.5分 重庆大学
曾立杰 234.5分 兰州交通大学
杜 磊 234.5分 云南省师范大学商学院
赵晓敏 233.5分 西安科技大学
郭 亮 233.5分 云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许 强 233分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余鸿周 232分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和晓红 231.5分 玉溪师范学院
文栋材 231.5分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沈志强 231分 云南师范大学
赵 松 229.5分 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
卢俊辉 226.5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洪四荣 226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和丽星 225.5分 昆明理工大学
何永春 224分 昆明学院
徐文忠 222分 黄山学院
沙志平 217.5分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赵素鹏 216分 昆明理工大学
李晓源 215分 云南大学
李 灏 214分 云南师范大学
和晓宁 212.5分 昆明理工大学
和志文 212分 吉首大学
李晓华 212分 云南民族大学
陆 贵 212分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李茂荣 212分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姚根松 210.5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李玉祥 210.5分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赵润华 209.5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县级公安交通管理女性岗位拟录3名(岗位代码:07002001002):
尹 蕤 262分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学院
李 剑 257.5分 长江师范学院
乔 琪 250.5分 昆明医学院
冯文娟 240.5分 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
陈晓梅 235.5分 昆明理工大学
和雪连 234分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3、县级公安交通管理公安类岗位拟录10名(岗位代码:07002001003):
罗华敏 257分 云南警官学院
陈 飞 252.5分 云南警官学院
舒 琴 252分 云南警官学院
李 琦 245.5分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韩 波 240分 云南警官学院
胡黎保 234分 云南警官学院
严绍林 233分 云南警官学院
袁光宁 230分 云南警官学院
和建军 211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杨 成 202.5分 云南警官学院
廖 伟 192.5分 云南警官学院
洪长江 189.5分 云南警官学院
二、市水利局
防汛办岗位拟录1名(岗位代码07002011001):
郭 洁 185分 武汉科技大学
吴克胜 177分 桂林工学院
三、市工商局
1、华坪县工商局岗位拟录2名(岗位代码:07002060001):
芮 敏 187分 云南民族大学
赵春煜 186.5分 中州大学
陈爱萍 184分 云南省玉溪师范学院
黎 明 168分 南阳师范学院
2、永胜县工商局岗位拟录3名(岗位代码:07002060002):
金春林 194分 云南大学
胡佳佳 188.5分 云南师范大学
王 鹏 184分 天津商业大学
和春芳 184分 襄樊学院
谭 云 180分 云南财经大学
刘瑜娴 179分 云南民族大学
李 玮 179分 云南农业大学
四、市地税局
1、计算机岗位拟录2名(岗位代码:07002061001):
王晓焕 185.5分 潍坊学院
和 劲 171.5分 吉林北华大学
和丽伟 160.5分 华中师范大学
张伦彪 158分 天津理工大学
2、财会岗位拟录2名(岗位代码:07002061002):
陈 娟 187.5分 云南财经大学
李丽清 186分 云南大学
牛佳吉 177.5分 云南财经大学
和丽娟 175.5分 云南财经大学
3、文秘岗位拟录1名(岗位代码:07002061003):
朱云彩 187分 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
吴 雪 180.5分 湖南科技学院
张航子 180.5分 云南大学
附2:应 试 人 员 纪 律 要 求
1、应试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除市交警支队县级交通管理公安类岗位(代码:07002001003)以外,其他岗位的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应试者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通讯工具关闭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4、应试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报姓名、简历、籍贯、父母姓名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考官将酌情扣分。
5、面试时应试者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6、面试结束后,应试者不得返回候考室,直接到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