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527
学校地址: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编:04500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委、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5.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理工类、文史类依据投档次序、考生高考分数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在高考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照顾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政策执行。
三、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
1.各专业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男女比例不限(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井建设等特殊专业只招男生)。
2.凡色弱、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限报专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工程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位管理条件者,颁发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学位证书。
六、奖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七、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录取公布渠道
本校校园网(网址:http://www.tyutyqc.edu.cn)以及各招生省份招办相关媒体。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3)2568330 传真:(0353)2112933
学校网址:http://www.tyutyqc.edu.cn
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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