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抽签时间为2007年10月23日下午14:30至16:30。
考生资格复审及抽签地点:云南省国税局招待所(昆明市春城路196号祥瑞宾馆B区四楼报告厅)。
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10月23日下午14:30分在云南省国税局招待所(祥瑞宾馆)B区四楼报告厅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具体时间。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格复审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提供复印件)
(5)已毕业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持未就业证明)各一份。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三天(每天上午8:00,下午14:30开始)。
2、面试地点:云南省国税局招待所(昆明市春城路196号[祥瑞宾馆])。
3、考生注意事项
(1)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10月23日下午14:30分,所有考生须在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按组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3121915。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