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社科联关于公开选调《红河》编辑部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红河》编辑部是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
《红河》编辑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红河州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参加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填写《红河州社科联〈红河〉编辑部专业技术人员选调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请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限工作日递交到州社科联办公室。
3、报名人数原则上应在5人以上(含5人)方可开考。
四、选调方式
1、笔试
报名工作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红河州社科联组织报名人员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文史哲、政经法等基础知识)、州情、时政、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迟到半小时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开考一小时后方能离开考场。
2、面试
笔试成绩居前3名的人员进行公告,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第一名在考察中存在不宜选调情形,或在体检中身体条件不合格,则对综合成绩第二名进行考察和体检。若第二名考察或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本次选调。
4、公示
对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俊 车秀梅
电子邮箱:hhskl@163.com
联系电话:0873-3730591 3730590
报名表请到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其他考试信息”栏目下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红河州社科联。
红河州社科联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