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事厅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方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专业
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7人,专业为会计、统计、财政及与财政工作相关的经济类专业。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和技能。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8日-2007年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413、411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所有报考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3.昆明市应聘人员须本人至现场报名,州、市及省外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考试时复核原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五)资格审查:
由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
笔试内容:财政、会计及相关经济基础知识。
(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博士学位人员,在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云南省财政厅根据面试和考核并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云南培训认证网/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云南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昆明市五华山
联系人:王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0871-3627476、3627505
九、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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