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17、18、24、25日举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应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考生务于4月29日-5月16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并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其他考试规定。
2.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入场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心电学技术专业考生可携带“分规”);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上述物品(只准带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3.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存储、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试开始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单位、科目代码等信息,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在答题卡上答题须使用2B铅笔填涂,未按规定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7.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代码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8.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整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卷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
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1.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替考行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现场查明其真实身份,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在校学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属在职人员的,通知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二)雷同试卷:凡是雷同试卷的考生,抄袭者和被抄袭者的成绩全部作废,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三)高科技手段作弊:凡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作弊的考生,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扰乱治安行为:考试期间有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检测和异常情况甄别,对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考生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信息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广大考生应进一步提高认识,知悉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更不能参与高科技作弊。提醒广大考生要高度警惕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中所谓承诺交钱即可修改考试成绩并能通过官网验证等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考试期间所有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佩戴相应的证件,考场监考人员姓名写在黑板上。同时,设立考试举报信箱:kszx8777835@163.com和举报电话:8777835,欢迎社会各界对考试有关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实名举报,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和公平。
我们期望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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