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与继续教育是一个概念吗?还是两个意思?
回复:不一样的,按照《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按本办法第五条划分的管理级次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