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的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于4月28日—30日到济南市食品药品行业教育中心 (济南市和平路6号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3号楼)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67888763。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需另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聘书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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