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及修业年限
本科,四年。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语授课,专业代号18)的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2.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批准,现役军人报名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自行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exam.ndzsw.cn,具体开通日期见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www.ndzsw.cn)。网站开通后考生可以随时登陆网络报名,并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报名表》。
学生通过网络报名之后,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日期到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报名确认及交费等手续,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准考证》,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报名表》(从内蒙古大学艺术类考试报名网打印,网址:http://exam.ndzsw.cn)。
五、报考时间与地点
现场确认日期:2012年1月14日全天。
现场确认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207室。
考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开始初试。
六、专业考试内容
初试内容:①语音与发声:朗读指定稿件;②感受与表现:朗读自备的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复试内容:①指定稿件播读(新闻类作品);②即兴评述。
七、考试要求
1.具备蒙古语标准、规范的语音。
2.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
3.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4.较敏锐的思维能力与应变能力。
5.较好的形象、气质条件和综合文化素质。
八、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大学组织的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相关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录取规则如下:
高考录取时按专业成绩×0.6与高考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再次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计划,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学费:5760元/学年。
咨询电话:0471-4992281、49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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