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株财发[2013]100号《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取得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报名安排:请于2014年4月底前至荷塘区政府2号楼113办公室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联系电话:28428410,联系人:阳燕辉。
三、培训时间:2014年6月底之前。
四、培训地点: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1、营业税改增值税专题;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