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201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孙丽敏已通过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于3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向人事处或直接向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反映。
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0531-82669991,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0214房间,邮编250002。
人事处:86983027。
详情请参考:http://rsc.upc.edu.cn/article_show.asp?id=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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