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会[2014]24号)的要求,现将我市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分类组班培训。培训地点以省内和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为主。
其它相关培训事宜详见附件1、附件2。
注意事项:
一、 较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局会计科
代收,报名时请携带培训费。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培训地点并交培训费,不交费者不予确认。
二、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因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参加培训人员,请有意去省外培训的高会人员把握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0392-3314193转0
鹤壁市财政局
2014年3月14日
附件1: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会〔2014〕24号
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2003〕40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分类组班培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负责本辖区报名工作。
培训地点以省内为主,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为辅。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3、会计信息披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4、会计学科的背景、架构和基本逻辑——谈会计继续学习的思路和方法。
5、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
6、企业并购定价方法与机制
7、上市公司重组中的会计艺术
8、成本核算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最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解读
9、公允价值计量与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动态
10、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
(二)行政事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其走势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三公消费管控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支出管理
5、公共绩效评价与政府会计改革
三、时间安排
培训班安排在4—11月份,即日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事宜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pcfo.cn)。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股)报名,省属单位在省总会计师协会或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
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报名和培训事宜。
2、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建立高级会计人员培训档案。
3、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4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财政局会计科(处、股)组班外出培训的,须报经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确认。
5、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6、以前年度未参加高级会计人员培训的,计划在年中及年末分别举办一期综合业务培训班,请及时关注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pcfo.cn)公告。
7、具体培训安排请登录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查看。
8、咨询电话:0371-60137328、60137329。
2014年3月5日
附件2: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豫总协[2014]3号
关于2014年度我省高级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会[2014]2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按照企业和行政事业分类组班培训。培训地点以省内和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为主。
二、培训内容
分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
(一) 企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企业绩效评价方法
3、会计信息披露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4、会计学科的背景、架构和基本逻辑—谈会计继续学习的思路和方法
5、现代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
6、企业并购定价方法与机制
7、上市公司重组中的会计艺术
8、成本核算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最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解读
9、公允价值计量与财务报表列报改革动态
10、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
(二)行政事业类
1、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路线图下的财务与会计改革
2、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其走势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三公经费管控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支出管理
5、公共绩效评价与政府会计改革
三、培训时间、地点:
四月份培训地点:鹤壁;
五月份培训地点:洛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5月11-16日);
六月份培训地点:信阳(行政事业班);
七月份培训地点:平顶山;
八月份培训地点:漯河、南阳;
九月份培训地点:开封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9月14-20日);
十月份培训地点:新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10月12-17日);
十一月份培训地点:郑州(其中一期行政事业班)。
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因名额有限,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四、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由高级会计人员自主选择确定。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事宜;省属单位直接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在每期开班前一个月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省总会计师协会。
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
2014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报名和培训。
五、授课质量评价
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服务,从 2014年起,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将针对授课内容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采取无记名方式实行问卷调查,及时了解学员对培训工作的反映,不断提高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六、关于以前年度的补课问题
以前年度未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今年将专门安排补课。凡需参加补课的,请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培训。
补课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省内班:每期培训班时间为三天,培训费用500元/人,包括专家授课费、场租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时间为五天,收费标准4600/人(不含
往来交通费)。
八、付款方式
各地市参训人员应在报名时将培训费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代收,并负责统一领发省总会计师协会开具的发票。省直单位在报名时将培训费交省总会计师协会,由协会开具发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在每期培训班开班10天前将《报名表》和交款情况传真至协会或发至协会邮箱,以便确认安排相关事宜。
户 名: 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 66376130157400000035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惠(15837183366)
刘泽卿(13333811336)
电话/传真:0371-60137328
省总会计师协会地址:郑州市丰产路91号4号楼一楼
网址:www.hpcfo.cn E-mail:hpcfo@126.com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