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属高校中唯一的建筑类高等学校。70多年来,历经高工建专、中专和大学三个发展阶段。肇始于1936年的北平市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土木工程科,解放初期为北京工业学校土木科,1952年为北京建筑专科学校(时任北京市副市长、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兼任校长),1953年更名为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升格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961年改为北京建筑工程学校,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982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博士学位培养项目。2013年4月获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积极参与2011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北京建筑大学积极适应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和首都城乡建设的需要,坚持“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办学视野,不断强化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校,是北京乃至国家城乡建设的重要力量。
法律系教师
发布-结束日期:2014-03-11至2014-06-30
招聘人数:1人
职务类型:教师与科研人员
招聘范围:不限
最低学历:博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民商法、经济法
招聘院系:文法学院
是否应届:应届
学位要求:博士
招聘类型:应届毕业生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8322218
传真:010-683534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网址:www.buc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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