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6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邮编35000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现设有五系十四个专业,以理工科为主,兼收文科。办学十三年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学院管理规范,教学质量优良,已获两项国家专利,并建立电梯分院,生产自有产权的鼓浪屿电梯产品。
学院地处福州闽江畔,是一所位于市区的院校,风景秀丽,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院具有一批既有坚实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以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在院任教。
三、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 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进档考生不再安排面试,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文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五、2014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www.fzstc.com/zs/,学院网址:http://www.fzstc.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180506,62030511 招生咨询QQ:707406393,招生办传真:0591-62030511,招生投诉电话:0591-83140527。
八、本章程由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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