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人社发〔2014〕85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4年 5月24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2014年 5月25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结束。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我中心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 网上报名
我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3月6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3日-3月7日。新考生和续考考生均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凡涉及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和高级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扫描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楼515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 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3月3日-3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4年5月20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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